国家权力机关PPT
国家权力机关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国家中,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议会与行使行政权的总统和行使司法权的法院处于制约与平...
国家权力机关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国家中,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议会与行使行政权的总统和行使司法权的法院处于制约与平衡的地位。在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国家中,议会有权控制内阁(行政机关),不仅掌握立法权,还掌握行政监督权,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概述(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概念国家权力机关,是指代表统治阶级行使统治权力的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二)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三)国家权力机关的特点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国家权力机关是处于核心和首要地位的机关,其他所有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所有国家机关都是执行国家权力机关意志的机关,因此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调整,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批准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以上是关于国家权力机关的基本概述和体系结构的介绍。国家权力机关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核心机关,其地位和职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同时,也需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其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