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PPT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的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因而导致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并且在停止计算的期间过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从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