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PPT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水工作及其相关活动。节水措施第三条(计划用水)本市实行计划用水制度。市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用水需求,编制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并对本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第四条(节水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五条(节水技术推广)本市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提高节水技术水平。水资源保护第六条(水资源保护)本市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止水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第七条(水资源监测)市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对水资源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价,为节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法律责任第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照规定使用节水设施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附则第九条(施行日期)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是北京市节水条例的简要内容,具体条款和细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