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PPT
苏辙苏辙(1039年3月22日 —1112年10月14日 ),字子由,一字同叔 ,晚号颍滨遗老,北宋文学家、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辙出生后不久,父亲...
苏辙苏辙(1039年3月22日 —1112年10月14日 ),字子由,一字同叔 ,晚号颍滨遗老,北宋文学家、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辙出生后不久,父亲苏洵赴京赶考,由其母亲卢氏教养成人。苏辙幼年时聪颖过人,读书时曾昼夜不停地读了两天,竟致忘了吃饭。他特别喜欢读《庄子》、《楚辞》等作品,并曾以此向文豪欧阳修请教。十六岁那年,苏辙第一次参加乡试,却没有考中。嘉祐元年(1056年),苏洵带着二十一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前去京城应试。兄弟二人都以文采博得欧阳修的赏识。这一年又适逢宋仁宗主持特考(即对现任官员的特殊考试),苏辙以“制举”之才,写了一篇《御试制举策》,洋洋三千言,日未午就完成了。当时考试一般要连考三天,考官们读了苏辙这篇策论,大为惊奇,以为必是奇才无疑。可惜当时宋仁宗年老昏聩,又对制举不感兴趣,因此被考官们判为不合程式,故而列为下等。苏辙应考时写了一首《上枢密韩太尉书》,希望韩琦能够赏识他的才华并援引他。但因科举只是考官制和策论,所以韩琦并未因此而提携他。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苏辙第二次参加礼部考试。当时正值王安石变法,考官拟的试题与新法有关。苏轼之文议论直指时政,针砭时弊,考官们认为违背了常规;而苏辙在对策中则明确表达了对新法的不同意见,认为青苗法、免役法不便实行。主考官欧阳修很赞赏苏轼的文风和才学,但因是老对头梅尧臣推荐的,就把苏轼的文章判为四等;而将苏辙的文章判为上等。在接下来的殿试中,苏辙以“民监赋”为题写作了一篇《上枢密韩太尉书》,并自认为这篇文章写得很好,不会低于中等。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苏轼列甲等、苏辙列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原因是考官欧阳修认为这篇文章虽好,但语锋过于犀利激烈了。嘉祐四年(1059年),苏辙被任命为渑池县主簿。嘉祐五年(1060年),又通过了制举考试,获得了试秘书省校书的资格,成为太常博士。这时他的父亲苏洵已因病去世了。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苏辙被任命为大名府推官。大名府正遇水灾,大名府留守贾昌朝素来与王安石不合,托病不上班。适逢黄河于魏县决口,泛滥成灾。大名府地势低洼,水势汹涌,城中居民多被淹没致死。苏辙在城中巡视时见到了一个被淹死的人的尸首,他出于义愤填亡者之母尚在世,而其子已死,便立即将情况报告给贾昌朝,请求贾昌朝立即处理此事。贾昌朝却置之不理。苏辙又将此事报告给当时的宰相韩琦和参知政事欧阳修等一批高级官员,请求他们出面处理此事。但这些人都不肯出面干涉此事。苏辙见这些人都不肯管事,自己便以大名府推官的身份亲自出面处理此事。他立即下令将死者的尸首埋葬了,并将凶手抓获绳之以法。然后他又将灾情上报给朝廷,请求减免大名府的赋税。熙宁五年(1072年),他出任陈州州学教授。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因“乌台诗案”下狱时,他曾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苏轼赎罪,结果被贬为筠州监酒税。元丰六年(1083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因病卒于颍川私第,享年七十四岁。神宗闻之悲痛不已,辍朝三日以示哀悼。苏辙在文学上具有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