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PPT
案件背景南京彭宇案是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于2006年发生的一起引起公众关注的民事诉讼案件。在这个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了碰撞产生了争议。原告彭宇起诉...
案件背景南京彭宇案是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于2006年发生的一起引起公众关注的民事诉讼案件。在这个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了碰撞产生了争议。原告彭宇起诉被告徐寿兰,主张自己在公交车上被被告撞倒,导致受伤。而被告则否认有任何碰撞行为。案件经过2006年11月20日,原告彭宇在南京地铁1号线新街口站下楼梯时与被告徐寿兰发生碰撞。当时,彭宇认为自己被徐寿兰撞倒,但徐寿兰坚称自己并没有碰撞到任何人。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警方无法查清事实真相。随后,彭宇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因被徐寿兰撞倒导致受伤,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等共计13万元。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是否发生碰撞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由于没有直接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原告败诉,认为原、被告都有责任,每人承担一半的责任。然而,在二审中,法院认为彭宇没有证明自己被徐寿兰撞倒的事实,同时认为徐寿兰也没有证明自己没有撞到彭宇。最终,法院改判徐寿兰承担40%的责任,彭宇承担60%的责任。案件影响南京彭宇案引发了公众对于社会道德和人际关系的关注和讨论。一些人认为,如果自己遇到类似的情况,会选择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应该保持距离和理性,避免牵扯到不必要的麻烦中。此外,南京彭宇案也引起了人们对于司法公正和证据制度的关注。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如何通过间接证据来判断事实真相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也促使一些司法机构和政府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相关报道人民网报道2006年1月28日,南京的彭宇在法庭上陈述:“我赶时间上班,因为快要迟到了。所以我就跑步前进。但是在下楼梯时我和一位老太太撞在了一起。老太太被摔在了地上,痛苦地说‘骨折了、要去医院’。”彭宇表示:“我十分紧张、也很害怕。我没有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老人一口咬定是彭宇将她撞倒的。她说:“我根本就没有碰到他。”但是经过法院的审理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有过错。”并且最后判决:彭宇赔偿了老人的医疗费用等等共约4.5万元人民币。 判决当天双方都没有上诉。而这个事件经过媒体的报道后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特别是在社会上引起了对于道德、善良以及人际关系的思考和讨论。新华网报道南京的彭宇案已经成为了一个公众事件。不管结果如何、也不管有多少人关注此案、更不管有多少人关注此案的结果。总之该案件已经被广泛地报道了出去。而该案件的结果也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和震惊。当然、该案件也引起了公众对于道德、善良以及人际关系的思考和讨论。该案件发生在南京、一个古老而又现代的城市之中。这个城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同时也有着现代的气息和发展。而该事件的发生、让人们再次看到了法律、道德、善良以及人际关系之间的微妙关系和相互作用。 该案件起因很简单:南京彭宇在下公交车的时候跟一名老太太发生了碰撞、并且将她摔在了地上致使其受 伤、而后老人住院治疗并要求彭宇赔偿医疗费用等等共计约1.3万元人民币。而彭宇则认为自己并没有碰到老太太、更没有将她摔到在地、因此拒绝了老太太的要求。 事情原本很简单:两个人在路上走的时候发生了碰撞、而后老太太摔在了地上受伤、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等等共计约1.3万元人民币、而彭宇拒绝了要求、最后法院判决他赔偿了老太太的医疗费用等等共计约4.5万元人民币。 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该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引起了人们对于道德、善良以及人际关系的思考和讨论、更引起了人们对于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反思和讨论、同时也在中国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关于道德问题的大讨论风波、使得该事件成为了一个公众事件! “彭宇案”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复杂的事件:它涉及到法律问题、道德问题、人际关系问题等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不管结果如何、该事件已经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反思!相关评论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指出,“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