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PPT
案件背景邓玉娇(1983年7月19日—),女,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人。2009年5月10日,邓玉娇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内,将该宾馆服务员邓贵...
案件背景邓玉娇(1983年7月19日—),女,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人。2009年5月10日,邓玉娇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内,将该宾馆服务员邓贵大(其伯父)刺死,后邓玉娇投案自首。案件经过2009年5月10日凌晨,邓玉娇与几名朋友在“雄风”宾馆里玩“打晃子”(一种扑克牌游戏)。邓玉娇输掉大量现金后,要求与一起玩牌的邓贵大“划52张”,以每张10元钱为赌注。在邓贵大赢邓玉娇200多元后,邓玉娇又要求“压双倍”,即每张牌20元钱为赌注。这样邓玉娇很快又输给邓贵大1000多元现金。邓玉娇要求先不付钱,等她回去拿钱后再付。邓贵大同意了。随后,邓玉娇与一起玩牌的商先生离开“雄风”宾馆。5分钟后,邓玉娇返回宾馆,带着两个提包再次走进“雄风”宾馆。这时邓玉娇说了一句:“你们不要以为我好欺负。”之后便用刀向邓贵大和商先生连刺数刀。之后,邓玉娇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争议点此案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邓玉娇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以及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邓玉娇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辩护律师则主张邓玉娇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案件审理过程2009年8月9日,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邓玉娇防卫过当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邓玉娇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2009年8月1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邓玉娇案做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结果及后续影响最终,邓玉娇被判免予刑事处罚。这个结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这个判决是公正的,也有人认为这个判决过于宽松,不足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无论如何,这个案件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考,也引发了社会对于防卫过当问题的广泛讨论。此外,这个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性骚扰问题的关注。在邓玉娇案中,邓玉娇在遭受性骚扰后选择用刀进行防卫,这引发了人们对于性骚扰问题的深思。这个案件提醒人们,在遭受性骚扰等不法行为时,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选择沉默或者忍受。总之,邓玉娇案是一个引发了广泛讨论的案件,它涉及到防卫过当、性骚扰等问题。这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也引发了社会对于这些问题更加深入的讨论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