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关税措施PPT
非关税措施是指除关税以外的各种限制进出口的措施。非关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日益频繁,且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成为限制进口的主要手段。非关税壁垒主要包括:自愿...
非关税措施是指除关税以外的各种限制进出口的措施。非关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日益频繁,且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成为限制进口的主要手段。非关税壁垒主要包括:自愿出口限制、进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出口许可证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最低限价制、进口押金制、专断的海关估价制、进口商品征税归类、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自愿出口限制自愿出口限制是指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的数量和金额。自愿出口限制分为有协议和无协议两种。有协议的自愿出口限制是进出口双方通过谈判签订“自限协议”或“有秩序销售协议”,在协议中规定有关商品的出口国别、地区、数量、价格限额等。无协议的自愿出口限制是指出口国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规定出口配额对某些商品实行出口限制。进口配额制进口配额制是指进口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在规定的配额内商品可以进口,超过配额则不准进口。进口配额制可以分为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两种形式。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规定一个最高进口数量或金额,超过这个数量或金额便不准进口。关税配额是指对商品进口的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附加税,有的还实行罚款或没收。“自动”出口配额制“自动”出口配额制是指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单方面或非自愿地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的数量和金额。它不同于自愿出口限制,因为它具有强制性。出口国之所以实行这种制度,往往是由于进口国施加压力的结果。出口许可证制出口许可证制是指出口国政府为了控制某些商品的出口数量、金额、国别和渠道等而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出口许可证可以分为公开的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许可证两种。公开的一般许可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出口数量、金额、国别和渠道等没有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商都可以申领,经有关部门批准即可出口。特种出口许可证是指出口国政府对某些重要商品或敏感商品的出口实行特别控制,这些商品出口前须申领特种出口许可证,并需经特别审查批准。进口许可证制进口许可证制是指进口国政府为了控制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金额、国别和渠道等而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进口许可证可以分为公开的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两种。公开的一般许可证是指进口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金额、国别和渠道等没有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口商都可以申领,经有关部门批准即可进口。特种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国政府对某些重要商品或敏感商品的进口实行特别控制,这些商品进口前须申领特种进口许可证,并需经特别审查批准。外汇管制外汇管制是指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进行限制的一种制度。外汇管制可以分为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两种形式。数量管制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通过控制总量达到限制出口的目的。成本管制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即根据出口商品的种类、国别和地区等,规定不同的外汇汇率,从而增加出口商品的成本,达到限制出口的目的。进口最低限价制进口最低限价制是指进口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则不准进口。这种措施目的在于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免受低价商品的冲击。进口押金制进口押金制是指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指定机构无息存放一笔现金或其他抵押品,作为将来支付可能发生的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的保证金。如果进口商品被裁定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则进口押金将被用来支付税款;如果进口商品未被裁定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则进口押金将予以退还。这种措施目的在于抑制进口,保护国内产业。专断的海关估价制专断的海关估价制是指进口国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不按照正常价格标准,而由海关随意估价,从而使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大大高于其实际价格,以增加进口成本,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这种措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歧视性,往往成为贸易壁垒的一种手段。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是指国家或地区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主观或客观地成为限制其他国家或地区商品自由进入的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通常以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检验认证制度等形式出现,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合法性、手段上的隐蔽性、内容上的广泛性和扩散性等特点。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技术法规指强制性的技术法规,这些法规要求产品或其生产、包装、运输、销售等过程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或规定技术标准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性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合格评定程序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要求的程序。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包装和标签要求指对进口商品的包装和标签做出的特定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标签内容等信息和透明度要求指要求进口国提供关于其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的信息,以提高进口商品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显著,它们不仅增加了出口国的成本,限制了商品的自由流通,而且可能导致贸易争端和摩擦。因此,各国在制定和执行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和非歧视原则,避免滥用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同时,国际社会也应加强合作,推动建立统一、透明和可预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