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检查PPT
概述第六章主要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的监督检查相关内容。监督检查是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本章详细说明了...
概述第六章主要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的监督检查相关内容。监督检查是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本章详细说明了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以及相关的职责和要求。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1. 对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食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的主体,负责对食品生产者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这些食品生产者包括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等。2. 内容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者的许可事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等方面。具体包括: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是否具备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是否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是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具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是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等监督检查的方式和要求1. 方式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检验、查阅记录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是最常用的方式,可以直接观察食品生产者的生产过程和管理情况。抽样检验则可以对食品生产者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查阅记录则可以了解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2. 要求监督检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对所管辖的食品生产者实施全覆盖检查。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同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确保监督检查的有效性。结论通过本章的监督检查规定,可以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和食品安全的保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同时,食品生产者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