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PPT
《马关条约》是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
《马关条约》是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芳、翁同龢,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马关条约》主要内容有: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中国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此外,条约中日本割占台湾的内容,违反了当时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且条约中多条损害中国主权、领土完整的内容,也逐渐被后来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等条约所替代。《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